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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勘定县际间海域行政区域界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海域勘界是以现行行政区划现状为基础,以陆域行政划界临海的界桩为海界起点,依照有关规定,明确海域行政区域界线走向的位置,即核定法定线,勘定习惯线,解决争议线,用先进技术手段形成准确反映海域边界线走向的文件、资料、地形图及信息系统,将沿海市、县际间行政区域海域管理界线固定下来。
  三、海域勘界的范围、原则和任务
  (一)海域勘界的范围。海域勘界的范围为毗邻我区、属我国管辖的内海和领海,界线的起点从陆域勘界向内海一侧的终点开始,界线的终点止于领海的外部界限。
  (二)海域勘界的原则。海域勘界采取平等协商、协调与裁决相结合的办法,按照坚持有利于沿海地区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有利于国家安全、有利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保护、有利于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海域行政管理的原则进行。
  (三)海域勘界的任务。
  1、省际间:
  (1)与广东省的省际海域勘界,简称“粤桂线”。
  (2)与海南省的省际海域勘界,简称“桂琼线”。
  2、县际间:
  (1)防城港市防城区与钦州市钦南区交接于茅岭江的海域界线,简称“防钦线”(450603 450702),是我区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的试点线。
  (2)合浦县与钦州市钦南区交接于大风江口的海域界线,简称“合钦线”(450521 450702)。
  (3)北海市银海区与合浦县交接于后沟江的海域界线,简称“银合线”(450503  450521)。
  (4)北海市铁山港区与合浦县交接于白沙头港的海域界线,简称“铁合线”(450512 450521)。
  (5)防城港市防城区与东兴市交接于黄竹江的海域界线,简称“防东线”(450603 450681)。
  以上7条界线长约700公里,用3年时间完成勘界任务。
  时间安排:2002年配合国家勘界办完成粤桂线的海域勘界工作,2003年做好桂琼线海域勘界工作。
  开展县际间海域勘界工作方面,2002年4月至6月,制定广西海域勘界工作实施方案,成立自治区海域勘界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落实海域勘界工作经费,召开海域勘界工作会议,部署我区海域勘界任务,开展海域勘界技术培训;2002年7月至2003年3月,完成防钦线海域勘界试点任务,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完成合钦线、银合线、铁合线、防东线的海域勘界工作任务。
  设区的市城区之间的海域勘界,不列入本次任务范围,可由所在市根据管理需要划定管理界线,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管理分界线在本市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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