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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农业厅、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供销社关于加强棉花产业质量管理意见的通知

  二、采取得力措施,强化技术措施的落实,积极抓好各环节的质量管理
  (一)种子管理。依据《种子法》及相关的管理条例,从源头抓起。首先,严把品种审定关。自治区品种审定委员会要建立严格的评审制度,根据棉花市场与纺织行业需要,提高审定标准,不在于多而在于精,不仅要看外部性状,更要突出强力等内在品质指标,积极引导育种家(部门)选育综合性状好,尤其是强力高、纤维马克隆值在A级范围的抗病抗逆性强、色泽洁白的优质专用棉花品种,限制乳白型棉花品种的种植和推广。第二,各地农科部门要按自治区棉花品种生态布局的原则,科学、合理地选择主栽品种,坚决制止品种的乱引、乱调、乱推行为,真正做到一地一品。第三,各地农科部门要搞好品种的良繁及提纯复壮工作,严禁不同品种混种、混收、混放。第四,严格执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制度,对无证生产、经营棉种及加工、销售伪劣棉种的行为要依照《种子法》有关条款,从严惩处。
  (二)生产环节管理。要按照《新疆棉花高密度亩产皮棉150公斤综合栽培技术规程》、病虫害综合防治、测土配方施肥、宽膜植棉、节水灌溉等技术的要求,把好生产中各项技术措施的质量关。水肥管理要科学,防止干旱缺水以及磷肥不足对原棉品种造成的影响;病虫、灾害预报要及时、准确,北疆各地要防止由于冷害导致的部分棉田播种偏晚,棉花生育期不够,霜后花、僵瓣花增多的现象,南疆各地要注重消减和预防干旱、大风、“两虫”等对棉花品质直接及间接的影响;各地在催熟剂等化学制剂的使用上要慎重。总之,要消除并降低生产中技术措施不到位对棉花品质造成的不良影响。
  (三)采摘、收购、加工环节管理。依据《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和GB1103—1999《棉花细绒棉》的相关规定,搞好棉花质量的标准化管理。各级政府一方面要制定奖惩措施鼓励棉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真正达到无异性纤维的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要通过价格、宣传等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做好棉花的分摘、分晒、分存、分售工作,严禁用塑料编织袋、色布袋装棉、用毛毡晒棉,要全部使用棉布袋,在交售前棉农须自行挑拣异性纤维和其它危害性杂物。
  棉花收购企业应严格按照《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建立健全棉花质量检查验收制度,设立专门岗位检查验收棉农交售籽棉的“四分”和异性纤维的排除情况。对混类交售、异性纤维较多、僵瓣和含水超标的棉花,要令其进行挑拣、摊晒,对拒不挑拣、摊晒的,可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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