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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药监局等部门关于宁波市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根据相应的职能,各有关部门具体分工如下:
  市药监局负责整治无《药品经营许可证》、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和其它药品、医疗器械的行为;整治经营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避孕器具行为;取缔无证生产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打击经营假冒伪劣避孕药具的违法行为。
  市工商局负责查处无照经营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行为;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保健用品行为;负责整治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的广告,取缔虚假广告并予以处罚。
  市计生委负责提供计划生育避孕药具的品种、目录和质量标准;按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清理和规范计生系统的计划生育避孕药具市场供应行为;参与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销售点的整治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整顿食字号保健食品、消字号卫生用品;取缔无证经营食字号保健食品的行为;打击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卫生用品及扩大功效宣传的违法行为。
  市计委负责规范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的价格行为。
  各县(市)、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县(市)、区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按本实施意见的要求共同组织开展整治工作。
  三、范围及内容
  本次整治工作主要是对计划生育避孕药具专卖店、性保健用品专卖店、零售药店、计生指导站(服务站)进行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主要整治区域为市、县、镇所在地。整治重点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计划生育避孕药具、性保健用品的行为;取缔无证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药品、医疗器械和性保健用品;查处经销假冒伪劣产品、违规广告宣传、违反价格政策、暴利欺诈的行为。
  对计生系统的计生指导站(服务站)和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的检查,采取以自查为主的方法,由当地计生委和药监机构分别将自查的内容告知计生指导站(服务站)和零售药店。自查情况于9月底前书面上报当地整治办,市整治办将以适当形式组织抽查。
  四、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联系地址:药行街210号,邮编315000,联系电话:8719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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