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大公司或企业集团在广西发展石油化工工业;支持南化、柳化、河化等企业发展成为具有国内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发展“精、专、特、新”中小化工企业;限制碳酸氢铵、低浓度复混肥及扩建普钙、钙镁磷肥装置。
二、调整升级措施
(一)支持中国石化集团北海石油化工厂通过技术改造,提高技术水平、扩大规模,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石化企业;推进钦州50万吨/年道路沥青项目的建设。
(二)支持南宁化工股份公司发展离子膜烧碱及氯产品的深加工,成为国内有一定竞争优势的氯碱企业。
(三)推进中型氮肥企业进行挖潜节能技术改造,发展大颗粒尿素。加快柳化煤气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使氮肥生产用煤本地化,有效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增强氮肥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支持柳化——鹿化的联合,使其成为国内先进水平、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大型化肥企业集团。
(四)发挥我区橡胶工业科研、开发、设计、机械制造等配套齐全的优势,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大型企业来我区合作建设桂林子午线轮胎项目,加快桂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的建设。
(五)加快特色精细化工的发展。调整农药品种的生产比例,压缩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产量,鼓励农药环保新剂型、生物农药的开发和推广使用,推进南宁天罡公司3000吨/年复合生物病毒农药项目的实施;加大木薯资源下游产品的开发力度,推进明阳生化科技公司20万吨高档变性淀粉项目的建设;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提高现有的山梨酸、三聚磷酸铝等产品生产水平。
(六)鼓励中小化工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进行资本联合,支持各种资本参与中小化工企业的改造,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竞争能力。
(七)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关闭一批工艺落后,污染严重,生产成本高的小化肥、小化工企业,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的整体水平。
附件12 加快广西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升级专项措施要点
广西钢铁工业重点抓好企业的结构调整和巩固关停小钢铁厂成果,全面提升广西钢铁工业的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十五”期末,实现年销售收入60亿元以上。
一、调整升级重点
积极推进产品和工艺结构的配套与优化升级,重点调整中厚板、高速线材、连续棒材和中型材等钢材品种,把主导产品做精、做强。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压缩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企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调整升级措施
(一)支持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加快对炼铁、炼钢、钢材主体装备的配套建设。集中力量抓好干熄焦、高炉喷煤、球团竖炉、炼钢精炼、3#板坯连铸机、高速线材、中板改造等工程建设,确保主导工艺装备跨上新台阶,使主体生产工序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同类企业的先进水平。
(二)压缩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提高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行业的整体竞争力。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已经关停的小钢铁厂死灰复燃。对应予关停的小钢铁厂,各级地方政府要责成工商、质检、环保等执法和金融、电力等部门,加大整治力度,依法限期关停。
2.认真做好淘汰叠轧薄板、横列式小型轧机、Ф76无缝管和复二重轧机等落后工艺装备的工作,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
(三)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大环保投入,积极促进企业节能、节水和环保改造项目的实施,进一步降低吨钢综合能耗、水耗,改善生产环境,实现污染物总量控制与达标排放。
(四)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步伐,通过建立和完善企业网络平台,逐步实现钢铁产品的原料采购、产品制造和产品销售的网络化。
附件13 加快广西锰业结构调整升级专项措施要点
充分利用广西丰富的氧化锰和碳酸锰资源,发展锰盐及深加工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企业经济效益。“十五”期末,实现年销售收入40亿元,力争把广西建成我国重要的锰业基地。
一、调整升级重点
加速碳酸锰和松软锰资源的研究开发利用,建设年产20万吨碳酸锰矿石采选能力。加大锰盐及深加工产品的开发力度,抓好电解二氧化锰、电解金属锰、四氧化三锰等产品开发和项目的建设,不断开发适应市场需求的锰盐及深加工产品。加强现有铁合金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发展复合高纯度铁合金等高附加值产品。
二、调整升级措施
(一)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企业竞争力为目标,打破所有制、地域、行业的界限,引导和鼓励企业资本联合,培育和组建多元投资为主体,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大型锰业集团。
(二)支持广西大锰锰业有限公司、广西桂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大力发展锰盐及深加工产品,抓好电解二氧化锰、电解金属锰、四氧化三锰等符合市场需求,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的项目建设,使之成为广西锰业新的增长点。
(三)支持和引导铁合金企业在原有锰系铁合金产品的基础上,开发锰硅铝合金、高硅低碳低磷合金等新产品,提高广西铁合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