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推广散装水泥,重点工程和城市建设要提高散装水泥的使用比例,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等中心城市要推广使用商品混凝土,2002—2003年逐步实现混凝土集中搅拌,2004年起城区内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
(七)继续推进墙体材料改革,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到2003年,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贵港等中心城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八)扶持水泥企业延长水泥产业链,鼓励水泥企业配合散装水泥应用和墙体材料改革,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水泥深加工产品。
(九)加强市场整顿,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整顿市场秩序,加大水泥新标准贯彻实施的检查力度,杜绝劣质水泥进入市场;依法制止不正当竞争,保障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十)加强矿山管理,防止滥采乱挖,有效保护石灰石等矿产资源,确保广西水泥工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附件6 加快广西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升级专项措施要点
充分发挥我区农副产品等资源优势,根据市场需求,结合农业产业化经营,适应食物消费结构变化,提高农副产品加工深度和附加值,促进食品向方便、安全、卫生、营养、保健方向发展。到2005年,食品工业总产值达到145亿元。
一、调整升级重点
扶持具有广西资源和产品优势的名优品牌食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不断开发新产品,以满足市场消费者的需求;扶持培育具有技术、规模、品牌优势的食品企业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大型食品企业和企业集团,实现品牌与资本、资本与科技的结合,向集约化经营转变;扶持果蔬加工、方便食品、乳制品、名优酒、淀粉、肉食加工等食品加工优势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发展。
二、调整升级措施
(一)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颁布的有关食品工业的法规、条例,加强食品行业产品标准化和质量监督等基础工作,强化食品卫生监督机制,对市场上不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要坚决查处。
(二)重点扶持一批具有广西特色的名优传统食品的现代化,通过市场运作,扩大规模,成为国内、国际的知名品牌。
(三)支持企业引进和消化吸收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经营理念,加快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支持区外、国外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我区食品工业,独资办企业或参与国有食品企业的改组、联合、兼并等,进一步发展壮大我区食品工业。
(四)扶持在国内已具有一定知名品牌的食品企业做大做强,提高市场占有率。继续支持黑五类、桂林漓泉、梧州市蛋白肠衣厂等传统优势企业的发展;扶持广西明阳生化、梧州冰泉、广西鸿雁、皇氏乳业等具有资源优势、成长性高的企业发展。
(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广适合于食品加工的果蔬、木薯等优良品种,加快食品原料基地建设步伐,满足食品加工对原料品质、价格的需求。
(六)加强对生产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对未获得国家白酒、食用酒精产品和自治区酒类产品、食品添加剂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坚决取缔。
(七)严格执行国家的环保政策,对三废排放不达标的食品企业,限期治理,否则强制“关、停、并、转”。
附件7 加快广西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升级专项措施要点
利用我区的资源和区位优势,以把电力工业做大做强,满足广西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和建设国家“西电东送”重要基地为目标,调整优化电源结构,重点发展水电,适度发展火电,坚决淘汰小火电机组,鼓励综合利用发电,同时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
一、调整升级重点
优化电源结构,重点开发以红水河梯级电站为主、具有调节性能的水电资源和其它河流的中小水力资源,适度发展以调峰为重点并与水电相协调的大型火电机组,解决广西电源结构不协调的问题,为“西电东送”提供可靠的电源保证。“十五”期间,力争新开工9000MW,投产3000MW。同时,按照国家的产业政策,关停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率的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小容量的火电机组(除综合利用机组外);配合天广三回500KV“西电东送”通道,做好广西的网架建设,把广西电网建成连接云、贵、粤电网的重要枢纽。
二、调整升级措施
(一)抓好一批项目的开工建设和前期工作。在开工建设龙滩、百色水电站的基础上,争取2002年开工建设恶滩、平班、长洲大型水电站和一批开发条件优、预期经济效益好的中型水电站,同时积极做好大藤峡、桥巩、瓦村水电站的前期工作。
支持合山坑口电厂改扩建、北海火电厂工程、钦州火电厂工程开工建设,三个项目力争2005年建成投产。同时,根据电力市场的发展和广西电力系统运行的要求,做好一批大型火电厂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