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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圳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
 我市中小学收费标准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
 (深价联字[2002]37号 2002年8月29日)


各物价分局、各区教育局、财政局、市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我省中小学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的通知》(粤价〔2002〕22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收费管理,规范中小学收费的使用范围和收费行为,建立合理的教育成本分担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依法召开价格听证会,并经市政府三届六十五次常务会议同意,自2002年秋季开学起,调整我市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中小学校收费全面实行“一费制”。
  中小学收费“一费制”是指除住宿生应缴交的住宿费以外,中小学生入学只缴一项费(具体分普通生、借读生两种标准)。即:义务教育阶段的小学、初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含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生除住宿生缴交的住宿费外,只缴学杂费(借读生含借读费)。不得再收取课本资料费、练习本费、证册费、实习实验费、军训费。
  调整后的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见下表:

          深圳市中类中小学“一费制”收费标准表

                                元/每生每学期

┌──┬──────┬─────────────────────────────────┬─────┐
│类别│   项目  │                          标准     │ 备注  │
│  ├──────┼─────────────────┬───┬───┬───┬───┤     │
│  │      │   一般学校           │区一级│市一级│省一级│国家一│     │
│  │      │                 │学校 │学校 │学校 │级学校│     │
├──┼──────┼─────────────────┼───┼───┼───┼───┼─────┤
│小学│普通生书杂费│291(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 320 │335  │ 364 │ -  │表列国、 │
│  ├──────┼─────────────────┼───┼───┼───┼───┤省、市、 │
│  │借读生书杂费│991(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和│ 1090 │1140 │ 1239 │ -  │区一级的 │
│  │      │借读费)              │   │   │   │   │学校“  │
├──┼──────┼─────────────────┼───┼───┼───┼───┤一费制” │
│初中│普通生书杂费│417(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 459 │480  │ 521 │ -  │标准已按 │
│  ├──────┼─────────────────┼───┼───┼───┼───┤省规定分 │
│  │借读生书杂费│1317(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 │ 1449 │1515 │ 1646 │ -  │别上浮了 │
│  │      │和借读费)             │   │   │   │   │30%、25%、│
├──┼──────┼─────────────────┼───┼───┼───┼───┤15%、10%。│
│普通│普通生书杂费│905(含杂费、课本教材费和练习本费) │ 996 │1041 │ 1131 │ -  │     │
│高中├──────┼─────────────────┼───┼───┼───┼───┤     │
│  │借读生书杂费│2405(含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费 │ 2646 │2766 │ 3006 │ -  │     │
│  │      │和借读费)             │   │   │   │   │     │
├──┼──┬───┼─────────────────┼───┼───┼───┼───┤     │
│职业│普通│一般 │108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 │ 1196 │1250 │ 1359 │ 1413 │     │
│高中│生学│专业 │费和实习实验费)          │   │   │   │   │     │
│  │杂费│   │                 │   │   │   │   │     │
│  │  ├───┼─────────────────┼───┼───┼───┼───┤     │
│  │  │高消耗│122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 │ 1350 │1411 │ 1534 │ 1595 │     │
│  │  │专业 │费和实习实验费)          │   │   │   │   │     │
│  ├──┼───┼─────────────────┼───┼───┼───┼───┤     │
│  │借读│一般 │258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 │ 2846 │2975 │ 3234 │ 3363 │     │
│  │生书│专业 │费、实习实验费、借读费)      │   │   │   │   │     │
│  │杂费│   │                 │   │   │   │   │     │
│  │  ├───┼─────────────────┼───┼───┼───┼───┤     │
│  │  │高消耗│2727(含学杂费、课本教材费、练习本 │ 3000 │3136 │ 3409 │ 3545 │     │
│  │  │专业 │费、实习实验费、借读费)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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