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府统筹,统一规划。各级政府统筹安排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制定农村沼气发展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鼓励创新。要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自然地理、区域资源的多样性出发,结合区域特点和经济发展布局,确定适宜的沼气发展模式。鼓励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自主创新,不断探索沼气发展的新模式。
3.综合利用,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实行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将沼气建设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相结合,促进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步发展。
4.自筹为主,多元投入。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群众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建立以群众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5.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各级主管部门要抓好一批沼气建设重点项目,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作用,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带动农村沼气建设健康发展。
我省农村沼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建立沼气等多元化的农村能源结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和外向型农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体目标任务是:
1.加快户用沼气池建设。重点推广旋流布料自动循环高效沼气池,“十五”期间新建沼气池15万口,使全省沼气池发展到30万口。到2010年,全省发展户用沼气池50万口,为实现农村生活用能沼气化奠定基础。
2.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通过技术培训和媒体宣传等途径,大力推广高效沼气池建设技术、沼气灶(灯)运用技术以及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技术,努力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水平。到2010年,力争使沼气综合应用率达到建池农户总数的80-90%。
3.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通过发展沼气灶(灯),减少生物资源的消耗,使沼气使用户每年烧柴时间由12个月减少到4个月,年节约木材等生物资源2吨以上,有效地保护林草植被。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农村沼气快速健康发展
农村沼气建设是事关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的大事,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农村沼气健康发展。各级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为群众发展沼气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出台我省农村能源开发与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体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