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审批运行方式。
进入大厅的所有行政审批、收费项目分为三种方式运行:
1.即时即办。对程序、条件简单,行政相对人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事项,在大厅即时办理。
2.前审后批。对程序、条件相对复杂,不能在大厅即时办理的项目,实行审、批分离。由大厅“窗口”完成项目有关材料的初审,部门相关处室按规定时限进一步核查论证,再由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方式批准确定,最后由大厅“窗口”回复申报人。
3.并联办理。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项目,实行“首办责任制”,进行并联办理。由首办部门“窗口”受理后,同时将相关事项交其他有关部门分办,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限提出意见,由首办部门“窗口”回复申请人。当首办部门协调不了时,由政务大厅协调,最后由首办部门“窗口”答复。
(二)项目招投标运行方式。
重大建设项目、省直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开标、评标和定标工作在政务大厅依法进行。大厅提供场所、进行管理,保证规范运行、公开操作。省建设厅有关监督部门和招投标中介机构进入大厅开展业务。
(三)省直财务集中核算运行方式。
在单位资金所有权、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对省直单位财政拨付资金等进行统一集中核算。
(四)省直政府采购运行方式。
进入大厅设立“窗口”,并组织开展招投标,其他运行方式暂不变。
(五)省直住房公积金运行方式。
比照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作法,设立省直机关住房公积金分中心,进入大厅办理有关业务。
(六)省直基建项目统建运行方式。
实行“计委负责立项,统建办负责建设,财政负责资金拨付,有关部门负责监督”的管理体制,由省管局负责对省直机关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进行统一建设和管理。
所有进入大厅的行政审批收费事项,都必须公开条件,规范程序,承诺时限,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凡进入大厅的事项,各部门一律不得另行受理。行政审批收费项目较少的部门可不单独设立窗口,由大厅设立综合窗口代为受理后,交有关部门按规定要求办理。
进入大厅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包括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招投标、财务集中核算、省直机关项目统建和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等,保持“三不变”。即职能不变,大厅不代替部门职能;收费渠道不变,资金是谁的还归谁;资金用途不变,专款专用。
四、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