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商品房物业管理公约”和“承诺书”示范文本的通知[失效]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产权人、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本公约产生的纠纷和争议,首先可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约定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1._________________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_________________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章 附则

  一、公约的效力:及于开发企业、产权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
  二、适用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府规章、有关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市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公约不得与前述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相抵触,如有抵触,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三、公约的解释与修改:
  开发企业对本公约负有解释义务。在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前,不得对已核准的公约进行修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可由物业管理委员会根据产权人大会决议对公约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公约,应重新申请核准。
  四、本公约报审一式五份,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一份,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一份,
  区(县)小区办备案一份,开发企业一份,物业管理企业一份。

┌──────────────────────────────────────┐
│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小区(别墅、公寓、大厦)______楼(栋、座)    │
│  _____________门_________单元                      │
│  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
└──────────────────────────────────────┘

附件2:        承诺书


  为维护本小区(公寓、别墅、大厦)的管理,本人/我等/我公司已详细阅读过经北京市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核准的《_________________物业管理公约》,核准号为_________________,同意遵守本公约内的一切条款,如有违约,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人/我等/我公司特签署此承诺书。
  购房人姓/名称: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