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
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鲁办发[2002]6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军区: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02年7月25日
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新形势,应对国内外日趋激烈的人才竞争,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省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1]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实施“科教兴鲁”战略,落实《山东省2000—2010年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纲要》(鲁发[2000]3号),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宏观管理,充分发挥市场对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人才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创新,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为实现我省新世纪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持。
2.工作目标。通过深化改革,切实解决制约人才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符合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人才分类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健全在党委领导下,党政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调一致的工作制度;造就一支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二、突出重点,建设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3.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力度。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新世纪人才工程”,即培养引进一批能够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知名专家、学者,一批在国内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一大批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力争用5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和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新世纪人才工程”引入竞争机制,对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公开选拔,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