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意见

  完善法制保障体系。以稳定现行生育政策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修订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制定行政执法和监督规范。探索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计划生育纠纷的有效途径,杜绝执法犯法和行政侵权行为的发生。继续抓好《山东省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的规定》的落实,不断改善出生人口性别结构。
  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按照稳定机构、精简人员、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结合机构改革、农村税费改革,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要选好配强计生部门的一把手。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绩效挂钩、服务承诺等项制度。
  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加大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计划生育事业费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对国家规定的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所需经费,要合理确定各级财政应分担的比例,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要确保对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的落实。加强对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监督,保证专款专用;要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政府规定的各类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收取的各类保证金、抵押金一律取消。全面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推行“罚缴分离、票款分离”制度。
  改进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坚持“突出重点、明确导向、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精简考核内容和次数,实行分级、分类、分线和届中、届末相结合的考核办法,将平时调查与年终考评、数量考核与质量评估、政府考核与群众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促进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四、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的领导
  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务必要加强领导,把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纳入本地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总体规划,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各级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要加强督促、协调,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制定相应的社会、经济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支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组织理论工作者对涉及体制、机制、制度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探索规律,为综合改革提供理论指导。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改革,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基层干部群众创造的新经验,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坚持从实际出发,将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的内容进行归纳梳理,分类立项,逐项推进。特别在加大政策推动力度、搞好综合治理方面,要组织专门力量,实行重点突破。认真研究制定改革方案和评估办法,加强督查评估,确保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扎实有效地进行。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