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要求
各部门综合统计机构要按照《
统计法》、《
广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统计条例》和国家统计局《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切实履行义务,积极配合调查,抓紧时间部署和组织本单位的统计调查项目摸底工作,按要求填写《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摸底调查表》,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市统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郭玉梅、杨芳
联系电话:82104347、82104345
电子邮件:guoym@sztj.com
附件:
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摸底调查表
表号:SY—F001表
单位名称: 制表机关:深圳市统计局
详细地址: 批准文号:深统法字[2002]3号
1.本单位是否开展统计工作:□有 □无
2.本单位承担统计任务的处室有______个。
3.本单位共承担统计调查项目________项。
4.实施的部门统计调查表______张。
5.是否向市统计局报送或抄送统计资料:□是 □否
6.本单位的综合统计机构为__________,负责人_____,联系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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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计调查项目 │ 调查表张数(按制发权划分) │ 实施 │ 调查种类 │
│ 名称 ├───┬───────┬─────┤ 处室 │ │
│ │ 合计 │ 省主管部门 │ 本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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