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调研工作的内容与时间安排
具体分以下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报阶段(7月17日—8月20日)
各单位围绕以下内容和要求开展本系统、本行业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摸底调研:
1.自查。
摸清现状:包括人员、数量、性质、隶属关系、经费的来源与使用、编制、职能、主要负责人的产生方式、赢利状况、服务对象、党团组织等方面的现实情况;
找准问题:主要包括体制、管理、经费、政策法规、人事、职能定位等方面的问题;
提出对策:针对上述问题,就如何整顿、规范、改革、发展本系统、本行业的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提出建议与措施。
2.各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按规定填写登记表,各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统计,并填写统计表(登记表、统计表附后)。
3.撰写、上报本系统、本行业专题调研报告。
4.8月20日前上报登记表、统计表和调研报告。
(二)重点调研、市外考察和形成调研报告阶段(8月20日—9月19日)
1.工作组办公室收集、汇总、整理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调研资料。
2.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调研。
3.考察北京、上海、温州、重庆、河北、大连等地整顿、规范、改革、发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成功做法与经验。
4.综合分析研究,形成调研报告初稿。
(三)完善调研报告阶段(9月20日—10月10日)
1.召开各种座谈会、论证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与建议。
2.进一步补充和修改调研报告。
3.向市政府提交调研报告。
(四)拟定实施方案阶段(10月11日—12月20日)
1.起草整顿、规范、改革、发展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的实施方案。
2.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和充实实施方案。
3.考察发达国家与地区有关的做法与经验,借鉴国际通行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实施方案。
4.向市政府上报实施方案。
四、调研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作为应对入世挑战、转换政府职能、改善软环境、增强我市综合竞争力的重大举措抓好本次调研。
(二)各部门要服从全市统一部署,顾全大局,确定分管领导,成立专门工作小组,保证调研工作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
(三)各部门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撰写专题调研报告,做到报告有数据、有分析、有观点、有建议。
(四)各部门按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及时提交报表(加文档编号)和调研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