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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等关于贯彻建设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北京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监察局关于贯彻建设部等七部委文件精神,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京建开[2002]5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本市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房地产投资和开发规模快速增长,房地产企业大量增加,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对于加快住宅建设,改善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违章开发,非法占地,违规预、销售商品房的问题时有发生;房地产中介混乱,物业管理公司在服务中存在不规范行为;房地产市场经济纠纷、投诉不断,群众意见很大。这些问题导致了市场秩序混乱,严重影响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加强宏观调控,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已成为当前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
  国务院去年颁布了《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明确指出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整个“十五”期间的一项重要任务。今年5月,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监察部等7个部、委、局联合下发了《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2]123号,以下简称七部委文件),要求各地切实抓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整顿规范本市房地产市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七部委文件精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房地产市场秩序是整个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都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出发,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争取使本市房地产市场秩序有明显好转。
  市建委、市计委、市规划委、市外经贸委、市市政管委、市国土房管局、市工商局、市监察局等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完善房地产企业资质和信用管理制度,规范市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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