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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的通知

  七、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或字迹模糊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八、考生在考试结束铃响后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答卷翻放,经监考人员允许后方可退出考场。不得将试卷、题本、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九、考生必须服从管理,遵守本规则。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           主考人员职责

  一、按照与人事考试机构签订的协议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考务工作。
  二、负责抽调、培训监考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安排安全保卫、后勤保障以及医疗急救等工作。
  三、负责检查考点、考场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安排试卷的交接、分发、验收以及保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密、泄密和徇私舞弊事件发生。
  四、监督检查监考人员和其他考务人员的工作,撤换失职、违纪人员。
  五、有权按照规定处理违反考场规则、扰乱考试秩序的应试人员。
  六、准确掌握考试时间和考点工作情况。负责向人事考试机构汇总、报告考试期间本考点情况。
  七、对难以处理的问题和突发、重大事件,及时向人事考试机构或上级人事部门报告。

附件3: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应当参加考前培训,熟悉《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明确职责任务,并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考试前的场地和物资设施准备工作,确保考试按时、有序进行。
  二、监考人员应在考前30分钟领取试卷;考前15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宣读《考场规则》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的有关内容,必要时讲解答题卡填涂注意事项;考前5分钟当众拆封试卷袋,核实试卷科目、级别、份数后分发试卷,并提醒、督促考生及时在试卷或答题纸(卡)指定的位置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
  三、监考人员在开考30分钟内,要对照准考证存根逐一核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是否相符;检查考生携带的物品是否符合规定;核对考生姓名、准考证号与考生所填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一致;发现不相符或替考、代考者,应报告主考按规定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填入考场记录单。
  四、监考人员于开考30分钟后,应在缺考考生试卷或答题纸(卡)上填写(涂)准考证号和“缺考”字样,并将准考证号填入考场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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