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意见
 (苏政发[2002]98号 2002年9月2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十五”期间加快发展服务业若干政策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98号)精神,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加快我省服务业的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九五”以来,我省服务业稳步发展。1996年到2001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2%,比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增速高1.2个百分点。2001年,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522.02亿元,居全国第二位。从业人员977.4万人,比“八五”末增加164.2万人。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37%,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27.8%,分别比“八五”末提高了6.1个和5.5个百分点。服务业的持续发展,对于促进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增加就业岗位、提高人民生活水平都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这些年来我省服务业发展势头是好的,但占国民经济比重偏低,结构不合理,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仍较突出,成为制约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当前,江苏已经进入全面建设宽裕小康社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时期。发展服务业的任务更加重要和紧迫。加快发展服务业,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内涵,是增加就业岗位、缓解就业压力的主要渠道,是应对加入世贸组织挑战、提高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有力措施。各地、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快发展服务业的重大战略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更新观念,采取更加扎实的措施,促进服务业有一个新的更大的发展,为加快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明确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总体要求和目标
  我省服务业的发展,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富民强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深化改革,优化结构,扩大总量,提升水平,大力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加快服务业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