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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

  (四)旅游企业举报监督。 鼓励企业为净化旅游市场和企业自身发展揭露举报旅游市场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对举报者保密。
  (五)新闻舆论监督。 有关新闻媒体要开办旅游专栏或专题节目,提供咨询服务,引导消费,培育市场。组织记者进行旅游市场情况调查,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特别是对好的典型要加大宣传力度,树立好的形象。对旅游市场的违规行为要及时披露,并选择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六)网上监督。 建立旅游质量监督网站或网页,广泛接受社会各界对旅游质量的监督。网上监督提出的问题,由省旅游局指定具体承办部门受理并迳复投诉者。
  五、全面优化旅游环境
  突出抓好旅游市场的重点问题。对旅游市场当前和今后存在的重点问题,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下决心,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常抓不懈,近期务必抓出成效,把我省旅游事业推上一个新水平,创造最好的旅游环境。
  (一)加强对驾驶、导游人员的管理。驾、导人员的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是我省旅游形象的窗口,要进一步严格对驾、导人员的管理,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规范化、制度化运作。坚决扫除为个人私利而损害游客利益,败坏四川形象的一切不良行为。交通、公安、旅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杜绝目前驾、导人员存在的各种违规行为,树立四川旅游的良好形象。
  (二)整治非法经营旅游业务。 坚持取缔黑社、黑导、黑车,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等行为。由旅游部门牵头,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狠抓落实。
  (三)规范旅游购物市场秩序。 严厉查处“质次价高”和以“诊病购药”、“烧香拜佛”等为名骗取钱财的欺诈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规范购物行为,建立公开合法的佣金制度;取消旅游购物定点单位;结合旅游城镇和城市的建设,发展和完善旅游购物市场。由旅游、工商部门牵头,建设、卫生、物价、质监、宗教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落实。
  (四)强化旅游安全管理。 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旅游安全重于泰山。与旅游安全相关的部门责任重大,必须警钟长鸣。旅游安全由安全生产部门牵头,建设、公安、交通、民航、铁路、旅游、林业、卫生、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杜绝在旅游过程中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其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道路运输管理,旅游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是重点,由公安、交通部门牵头,旅游部门配合。
  (五)整治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为游客创造清洁、舒适、优美的旅游环境。 由景区所在的政府负责整治、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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