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山东省抵押贷款条例>等12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于2002年3月19日经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2年3月19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
山东省抵押贷款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
山东省抵押贷款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的决定
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
山东省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管理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
山东省律师执行职务的规定》的决定
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
山东省律师执行职务的规定》。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
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的决定
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废止《
山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