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十五”期间,我省中等特殊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残疾少年初级中等教育入学率、保留率分别达到 80%以上,残疾人高级中等教育入学率达到30%以上。其他地区残疾少年初级中等教育入学率达到60%以上,高级中等教育入学率达到10%以上。各设区市都要重点建设一所直属特殊教育学校,并使之成为当地特殊教育教学、科研和师资培训中心。
  3、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全省各特殊教育学校要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康复工作;普通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接受条件具备的轻度残疾儿童入园学习。省教育厅将统一规划,在部分普通幼儿园建设残疾幼儿特殊班,积极探索学前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方法,并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
  4、积极创造条件,努力扩大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根据特殊教育发展需要,依托有条件的高校举办特殊教育学院(系)。在省属部分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开办以残疾人为教育对象的专业(班),努力满足残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要。
  二、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特殊教育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5、积极改革特殊教育学校课程和教学,努力培养残疾学生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社会适应能力。特殊教育学校要加强对残疾学生的品德教育,并将其贯穿于各科教学的始终,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文明行为和礼貌习惯。
  6、大力加强劳动技能和职业教育,提高残疾学生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各级财政、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要在经费、场地、设备、设施等方面,积极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职业教育和兴办校办产业,同时要帮助解决好学生毕业后的就业问题。各地要采取切实措施,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兴办校办企业,特殊教育学校校办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校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职业中学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为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和训练服务。
  7、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努力提高普通学校特殊教育班和残疾学生随班就读教育的教学质量。普通中小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招收残疾学生,不得拒绝适宜接受普通教育的残疾学生入学;各地教育行政和教育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普通中小学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工作的领导,指导学校为每个残疾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个别教学计划,使残疾学生能够得到真正适合其自身特点的教育。
  8、积极开展特殊教育的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省、市、县(市、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教学研究部门和科学研究部门都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殊教育研究人员,以更好地指导特殊教育教学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鼓励和支持特教学术团体的发展,通过开展多种层次的特教学术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业务素质。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