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贫困地区经济发展。贫困地区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一、二、三产业结构排序达到二、一、三;城镇化比例达到30%左右,农村户均转移1个劳动力;多数贫困村有一定的集体经济收入。
改善贫困地区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贫困地区每平方公里通车里程提高到0.25公里,实现90%的贫困村通公路,100%的村通电,85%的村通邮、通程控电话;绝大多数的贫困人口解决饮用水问题,有条件的地方确保人均旱涝保收高产田土达到0.5亩以上;贫困农户人均达到1亩果园或经济作物;基本消除无房户,且贫困农户住房条件有明显改善;有效控制水土流失,搞好退耕还林,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生态公益林经营区占林业用地的比例达50%以上。
提高贫困人口的素质。全面实现“普九”,小学辍学率、初中辍学率分别控制在1%和3%以内,小学、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分别达到99%和95%以上,扫除青壮年文盲;逐步提高贫困地区科技创新能力,90%以上的贫困农户户均1人掌握2-3门适用技术;所有的贫困乡有卫生院,90%的村有卫生室,基本消除地方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
三、扶持对象与重点范围
主要扶持对象是未解决温饱问题的110万贫困人口和30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全省扶贫开发的重点范围:
(一)继续把湘西自治州作为扶贫开发的重点地区。今后中央和省安排的财政扶贫资金(含以工代赈)、信贷扶贫资金,湘西自治州所占比例应在原有基础上有所增加。部门管理的其他专项资金、外资和社会投入,都要加大对湘西自治州的扶持力度。
(二)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古丈、泸溪、保靖、永顺、凤凰、花垣、龙山、桑植、平江、新化、安化、新田、隆回、沅陵、桂东、通道、城步、邵阳、江华、汝城20个县为新阶段第一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今后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确认,适时调整。按照有关原则标准确定吉首、新宁、麻阳、新晃、慈利、永定、石门、炎陵、茶陵、芷江、武陵源、宜章、宁远、辰溪、涟源、双牌、新邵、安仁18个县(市、区)为新阶段第一轮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今后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规定定期确认,适时调整。
(三)认真贯彻落实扶贫到村的原则。全省在国扶县、省扶县和其他有关市县确定3100多个村作为第一轮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其中面上分散的重点村由当地政府扶持,省给予适当支持。各市、县要根据实际确定本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并明确相应扶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