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这条主线,以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农产品安全和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目标,以实施无公害食品(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行动计划为载体,加快建立农业标准体系,加快产地环境检测与认定,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与认证,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目标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2002年至201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目标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02年—2005年),促进无公害食品生产的迅速发展。到2005年,全省无公害食品生产面积达到2000万亩以上(含耕地、草场、山林、水面、滩涂等种植、养殖面积,下同);在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食品比例达到50%以上,重点解决“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让消费者吃上“放心菜”;实现出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
第二阶段(2006年—2007年),主要农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食品标准。到2007年,全省无公害食品生产面积达到4500万亩以上,在主要农产品中无公害食品的比例达到80%以上。在农业生产中全面推行无公害标准,全省大、中城市按照无公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实行市场准入制度。
第三阶段(2008年—2010年),全省农产品普遍达到无公害食品质量标准。到2010年全省无公害食品生产面积达到7500万亩以上,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
沈阳、大连两个市要率先实施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管理,建立可追溯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到2005年两市全面实现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并按照无公害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实施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三、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
1.建设质量标准体系
要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基础上,加快我省农业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重点制(修)订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生产技术标准、产品质量标准、产品卫生标准、加工以及包装标准,争取到2005年底,形成一整套科学完整的地方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标准的技术内容应当充分考虑农业发达国家或地区以及国际通用的相关标准内容。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适合本行政区域特点的生产技术规范。
要加强对农业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标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指导生产,引导消费,使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了解、遵循农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