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
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2]7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省民政厅《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十六日
关于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的意见
(省民政厅 二00二年九月六日)
针对我省行业协会目前存在的问题,为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的迫切性
(一)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的需要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按照国际惯例,行业协会在保护产业、支持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等方面,肩负着价格协调、维护行业利益、组织和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与国外有关行业组织的联系、协调国际间的纠纷以及作为反倾销、反补贴申诉的提、应诉人等重任,必须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工作,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
(二)转变政府职能的客观需要
政府实行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的方式由微观管理转为宏观管理,从直接管理转为间接管理。去年,省政府发出了《关于深化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粤府〔2001〕74号),大幅度减少行政审批和核准事项,并明确将部分政府职能委托给行业协会管理。但从我省行业协会的现状看,行业协会难以承担政府委托的重任。为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必须规范我省行业协会工作。
(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在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行业协会在协助政府加强行业管理,反映行业呼声,维护行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规范和发展行业协会,既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迫切要求。
二、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的目标和内容
规范行业协会工作的目标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建设功能齐全,行为规范,运作有序,作用突出的行业服务组织。具体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