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必须坚持的原则:
1.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必须与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适应。工业是城市化的基础,工业产业园区建设符合城市化发展的趋势。工业产业园区的发展要与城市化的推进结合,做到工业园区建设和城市化互相促进、协调发展。工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要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互相适应、协调一致;产业园区内部规划要做到“规划科学、定位准确、功能健全、布局合理”。
2.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必须有利于产业的集聚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规划建设工业产业园区,是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通过规划建设工业产业园区,完善产业布局,推进产业集聚,培育企业集群,形成产业规模优势,提高宁波工业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3.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必须有利于扩大对外招商引资。工业产业园区是面向国内外招商引资的主要基地,也是发展外向型经济和对内开放的重要窗口。通过规划建设工业产业园区,形成良好的产业配套条件和投资环境,成为对外招商引资的重要平台。
4.工业产业园区规划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立足于“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合理用地”,对全市工业产业园区实行总量控制,有效整合,大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加强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实现可持续发展。大力整合一批规模小、布局散、档次低的原乡镇级及以下的工业小区。
三、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方案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关于都市区“两横一纵”产业带(“两横”产业带是指杭州湾南岸以滨海快速路为纽带的临海工业带、以余北快速路为联系的一二类工业发展带;“一纵”产业带指沿杭甬高速公路、同三线为联络的一类产业发展带)的布局,按照“统一规划、资源共享、产业集聚、集约发展”的要求,在中心城及近郊规划形成3+10的工业产业园区布局方案,即:在原已批准的“二区一岛”3个国家级开发区基础上,再规划布局10个市区重点工业产业园区。具体为:
(一)国家级开发区
远景规划总面积为133.14平方公里,2020年规划总面积为123.14平方公里。
1.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1992年批准面积为29.6千方公里,规划控制70平方公里,至2020年规划面积扩大到90平方公里,远景规划面积扩大到100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石化、钢铁、造纸、修造船为主的临港型大工业及后续加工业。
2.宁波保税区:规划面积为2.3平方公里,主要发展具有保税性质的仓储业及高新技术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