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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意见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经委等部门关于宁波市区
 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意见的通知
 (甬政发[2002]83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经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关于《宁波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意见》已经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加快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在国务院批准建立的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宁波保税区、大榭开发区的基础上,再规划10个工业产业园区及培育都市型产业和大企业园区,对于进一步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宁波工业经济国际竞争力,确保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高起点、高标准做好10个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内部规划及规划的细化工作,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各工业产业园区定位准确、设施配套、产业集聚、环境优美,使之成为我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城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各地工业产业园区规划的指导、帮助。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工业产业园区的规划工作,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工业产业园区发展规划,择优确定重点工业产业园区,尽快启动建设。同时,要整合一批规模小、布局散、档次低的原乡镇及镇以下的工业园区,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水平。

                          宁波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八月八日

          宁波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意见
         (市经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为加快工业产业园区建设,提高宁波工业的现代化水平,增强工业国际竞争力,现就宁波市区工业产业园区布局规划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市工业产业园区发展的现状、作用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工业产业园区是工业经济发展到一定时期的产物。我市工业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大致经过了创建国家级开发区、兴办省级开发区、建设乡镇工业产业园区三个阶段。目前,工业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已初具规模,全市共有各类工业产业园区(开发区)127个,规划面积330平方公里,实际开发面积120多平方公里;其中市区共有各类工业产业园区(开发区)43个,规划面积258平方公里,实际开发面积75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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