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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市
 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甬政发[2002]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规范砂石市场经营秩序,促使宁波市辖区水域采运砂船作业、运输、经营走上有序管理轨道,确保全市水上安全形势的平稳,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
  近年来,各地采、运砂船大量聚集宁波市辖区水域进行无证无序经营。这些采砂船在航道上违章采砂的行为严重影响船舶通航秩序,危害宁波港港口和航道安全;运砂船舶技术条件差、船员素质低,不少船舶无证营运、船员无证驾驶,违反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冒险航行,严重超载,沉船、死人等重大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水上正常交通秩序和港口生产,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很大损失。采运砂船的这一状况已成为水上交通安全的重要隐患,影响到宁波港的现代化建设。对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它作为抓好全市水上安全的重要工作和维护宁波港的良好形象,以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当务之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指导思想
  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维护水上安全和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出发点,围绕规范采运砂船管理这一中心,明确行使主管机关职责,对采运砂船开采、装卸、运输、销售等各环节进行整治,打击违章采砂和船舶无证营运,清理、取缔“三无”船舶,使宁波市辖区水域采运砂船证书齐全、船员适任、作业规范,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全市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的领导和协调,成立全市采运砂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林 勇 市政府
  副组长:高 军 宁波海事局
      徐国宝 市安全生产监督局
  成 员:何易培 宁波海事局
      顾亮余 市安全生产办公室
      林爱祖 市公安局
      孙时光 市交通局
      朱林华 市海洋渔业局
      沈支俊 宁波港务局
      卢新勇 市边防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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