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鼓励和引导个体、私营企业以名牌产品为龙头,通过品牌合作、贴牌生产、配套生产等多种形式,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充分利用广交会、广州博览会、中国留学人员广州科技交流会、广州工业信息网、广州名优产品展销平台、广州工业名优产品展销中心、行业产品推介会、广州信息网、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全方位推介广州个体、私营企业的名牌产品,增强辐射力,促进企业的发展。
5.实施优势产业带动战略。充分发挥我市汽车、石油化工、信息技术、商贸流通等支柱产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以资金、技术、管理、市场营销和信息等形式,带动、引导、集聚一大批个体和私营中小企业,发展专业化协作,加盟连锁经营,形成产业链和关联企业群体,并大力推进个体、私营企业开发产品质量体系认证、环保认证、安全认证等基础工作,促进一批个体、私营中小企业做强做大。
6.结合我市中高级批发市场的建设,充分发挥专业市场的辐射带动和综合服务功能,引导个体、私营企业相对集中生产同类产品和系列产品,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块状经济和区域产业链,实现个体、私营企业从分散小规模经营向规模集约化经营的转变。
二、创新服务环境
7.各区、县级市要结合实施政务公开制度,根据本地区实际,创造条件建立各种形式的政务服务中心,实现“集中、精筒、高效、优质”服务,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并建立行政审批监督机制。
8.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制度。市和各区、县级市要建立电子并联审批网络平台,推行“工商受理,网上发布,并联审批,限时完成”的联审方案,加快审批速度。同时,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减少前置审批项目。
9.实行网上年审。全面实行个体、私营企业经营证(照)的网上并联年审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个体、私营企业年审项目和收费标准,坚决清理和废止各项违法违规的年审和收费项目。
10.切实加强中介组织建设,按行业加快组建个体、私营企业行业协会和商会,制定和完善行业经营准则,规范会员机构的服务行为,强化行业自律。各行业协会和商会要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建立多主体、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着重在科技创新、资金融通、投资创业、对外经贸、市场开拓、企业管理、法律服务等方面,切实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做强做大,提高综合竞争能力。
11.强化保护个体、私营经济的监察职能。政府各职能部门都要公开办事制度,提高办事透明度,向社会公布各项服务的程序、时限、条件及承诺,并建立投诉、监督机制和实行错案究责制。市、区(县级市)各级政府监察机构要加强效能监察职能,设立投诉热线和投诉信箱,对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勤政、廉政及遵守服务承诺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监督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按照监察机关组织举报工作的有关程序,协调解决个体、私营企业的投诉、对侵犯个体、私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依照党纪、政纪以及《
行政监察法》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