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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电产品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

  3、实施机电产品出口促进战略,即以国际市场为导向,以技术进步和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为基础,以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充分发挥比较优势为核心,以经营主体和市场多元化为手段,努力实现“十五”期间我省机电产品出口持续、快速、健康和有效增长。
  二、进一步加强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大力调整出口结构,强化机电产品出口物质技术基础
  4、进一步抓好中小企业出口,加快培育一批机电产品出口大户。努力扩大机电自营出口,继续发挥中小机电出口企业作用。积极推动大集团、大公司实施国际化经营战略,使大企业成为机电出口的主力军。要加强和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对年出口超过100万美元的生产企业(包括自营和三资企业)和出口超过500万美元的外贸企业,以及有出口潜力的重点机电产品出口企业,要加大扶持力度,在财政资金、专项贴息、债转股、核呆、退税、贷款、进口配额、广交会摊位安排等方面实行倾斜支持,优化安排;在出国(境)审批、外贸权登记、海关通关、外汇核销、商检以及项目立项审核和办理进口等方面简化手续,提供方便快捷服务。在“十五”期间形成一批出口大户,力争有50家企业出口过500万美元,20家企业出口过1000万美元,并有1—3家企业出口突破1亿美元。
  5、实行分类指导,着力培育拳头出口机电产品。要下大力气抓好一批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有一定国际竞争力和出口规模的产品,通过分类指导,建立重大出口项目协调制度,集中使用支持手段,培育一批出口过5000万美元、1亿美元的重点拳头产品。“十五”期间要重点支持和培育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及船用机械、光电子产品(设备)及元器件、通信设备、网络产品、光机电一体化产品、激光仪器设备、电工产品和电力设备、环保设备等。
  6、加快机电出口企业改革和重组步伐,推动出口主体多元化。积极促进机电出口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过上市、兼并、重组以及技工贸结合等形式,组成几家出口规模大、国际竞争力较强的大型机电产品出口企业或企业集团。要通过债转股、核呆以及破产等多种途径,减轻企业历史包袱,降低财务成本,增强竞争力。要加快机电出口企业改革步伐,通过中上层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参股、实行内部佣金制度及承包、租赁经营等方式,调动出口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要引导和支持非国有企业扩大机电产品出口,加快经营主体向国有、三资和民营等多元化方向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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