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机电产品出口领导小组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意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1]115号 2001年10月22日)
省机电产品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扶持鼓励机电产品出口的意见
(省机电产品出口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1年9月28日)
“九五”期间,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机电产品出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机电产品出口总额比“八五”期间增长了近一倍,年均增长达18%,占外贸出口的比重由1995年的10.1%上升到2000年的24.2%。在出口总量快速增长的同时,出口结构也得到明显改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高的机电仪出口占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已达到90%,实现了机电产品出口“九五”计划。
我省机械工业是主要支柱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也有很大潜力。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是推进机电企业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增强竞争力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机电工业振兴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是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推动我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战略措施。我国即将加入WTO,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竞争越来越激烈。目前,我省机电产品总量太小,占比偏低,竞争力不强,发展基础还比较薄弱,必须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扶持和鼓励机电产品出口力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十五”期间扶持和鼓励机电产品出口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十五”期间全省机电产品出口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1、“十五”期间我省机电产品出口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省委七届五次会议精神为指针,根据我省“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以发展为主题,围绕有利于我省产品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升级,有利于振兴机电工业,有利于将比较优势转换成国际竞争力,有利于国企脱困和增加就业,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和稳定增长,进一步扩大机电产品出口。
2、“十五”期间我省机电产品出口的主要任务和发展目标:根据我省经济发展的需要,努力扩大规模,提高占比,优化结构,增强竞争力,发挥在经济增长中的先导作用,在不断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全省机电产品出口年均增长20%,2005年达到12亿美元以上,占全省外贸出口比重超过5%,力争机电产品出口成为我省第一大类出口商品,为2010年达到40亿美元打下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