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切实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建立特困残疾人救助基金,对特困残疾人给予救济、补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5.城镇残疾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及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个体就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残疾人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农村残疾人自愿参加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合作医疗保险。
6.有条件的市要积极探索建立集残疾人工疗、养护于一体的服务机构。
(六)文化生活
任务目标:
提高残疾人科学文化素质,活跃残疾人文化生活,努力满足残疾人的文化需求。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有关措施:
1.公共文化、体育场所普遍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特别服务和优惠;县级以上图书馆应注重开展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借阅服务,省级及其他有条件的图书馆设立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阅览室。
2.出版发行为残疾人服务、适合残疾人阅读的各种类型读物;加大对盲文出版和满足残疾人特殊需要的图书、音像、报刊出版的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3.活跃基层残疾人文体生活,在残疾人集中的社区、特教学校、福利企业开展摄影、集邮、书画、棋类、文艺演出、球类、田径、小型运动会等活动。
4.组织好残疾人艺术汇演和盲、聋、培智学校学生艺术调演;培养、选拔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办好省残疾人艺术团;艺术院校要有计划地招收、培养残疾学生。
5.加强对残疾人体育的指导和扶持,充分发挥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的作用,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水平;根据残疾人运动特点,改造一部分现有的体育训练中心和体育场馆,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体育训练场所。
6.办好第六届全省残疾人运动会;参加第六届全国残疾人运动会和国际体育比赛,争取优良成绩。
(七)社会环境
任务目标:
弘扬人道主义,发扬中华民族扶残助弱的传统美德,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倡导团结、友爱、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使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
有关措施:
1.大力弘扬人道主义,宣传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在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残疾人自强与助残等内容。
2.宣传文化、新闻出版等单位进一步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残疾人生活,宣传优秀残疾人和扶残先进典型的事迹;电视台、广播电台推广开办残疾人专题节目,市级以上电视台要积极创造条件,办好手语新闻节目,影视节目(作品)增加字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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