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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若干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
 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的若干意见
 (皖政办[2002]52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深入,全省农村涌现出一批又一批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生产、加工、营销以及科技服务、劳务输出等方面的致富能手。他们在致富自身的同时,对周边农民发挥着显著的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已经或正在成为目前农村最有潜力的创业资源,最具活力的市场开拓主体,最具牵引力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为全面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大力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1、面对农业进入新阶段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对激活农村经济、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把其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积极扶持,为他们的发育成长和发挥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各级领导要与农村致富带头人建立联系制度,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评选工作。从2002年起连续5年,省级每年评选100名农村致富带头人,并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县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围绕支柱产业、优势产业、特色产业,认真制定农村致富带头人带农户的规划和方案,稳步加以实施,力争5年内使这一农村经济新模式覆盖全省每个村组,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各具特色的区域经济。
  3、各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村致富带头人档案,对农村致富带头人的数量、从事行业、生产经营规模、经营效益、带动农户情况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等进行全面摸底,协助政府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扶持,促进更好地发展。
  二、形成合力,强化服务
  4、各有关部门要在人才引进、专业农协审批、项目资金安排、建立出口农产品基地和扩大农产晶出口等方面对农村致富带头人予以大力支持,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5、支持农村致富带头人发展产业化经营,建立和壮大市场流通组织,引导他们向农产品加工业、畜牧业、流通业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发展,提高其市场组织化程度。各有关部门在农村致富带头人市场准入等方面应予积极扶持,逐步使他们兴办的企业形成区域性龙头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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