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停止执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京教策[2002]2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进程清理本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意见》(京办发〔2001〕24号)的要求,我委对1980年以来特别是1996年市教委成立以来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清理过程中发现,现行的规范性文件中有一批因形势发展变化等原因,已经失去执行的意义。经2002年第2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决定自2002年3月1日起,停止执行《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126份规范性文件(目录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停止执行文件目录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二00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停止执行文件目录
(共126件)
1.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京教中字[1990]第17号(1990.12.20)
2.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小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办法的通知
京教小[1991]第2号(1991.3.11)
3.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对小学教学管理工作的试行意见的通知
京教小字[1991]第3号(1991.3.15)
4.北京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实施方案(试行)的补充意见的通知
京教中字[1992]第13号(1992.5.8)
5.北京市教育局关于本市初级中学开设职业指导有关问题的通知
京教中字[1994]1号(1994.2.28)
6.北京市教育局关于高中毕业会考(含补考)中替考问题的处理意见
京教中字[1994]第8号(1994.6.29)
7.北京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小学实施小学生质量综合评价的通知
京教小字[1995]5号(1995.5.20)
8.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有关加强基础薄弱学校建设的两个文件的通知
京教基[1996]032号(1996.5.3)
9.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北京市中学惠普优秀教学管理专项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