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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快发展农民教育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办好
 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加快发展农民教育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139号)


各市(地)、县人民政府(行署),区直各委、办、厅、局:
  广西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以下简称农广校)是以广播电视等现代媒体为主要手段、覆盖面广、面向农村、对广大农业劳动者实施远距离教育的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在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已成为我区农民科技教育和农业技术推广战线上的一支重要力量。但由于农广校办学形式特殊,办学工作社会性强、牵涉面广、难度较大,而学校的基础又比较薄弱,办学经费不足,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与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因此,为了进一步办好我区农广校,稳定、巩固和发展这一教育体系,加快培养农村科技人才,提高广大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农广校工作的领导
  根据我区“十五”计划和2010年农业发展远景规划,实现我区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跨越,从根本上说必须依靠农村劳动者素质的提高。目前我区农村劳动力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仅占5%,每万亩耕地拥有农业技术人员仅2.6人,与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极不相称。农广校开展农民科技教育,具有面广量大、多快好省,培养出的人才就地使用、留得住、用得上等许多优势,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的重要渠道。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农民教育,对农广校这一深受农村干部群众欢迎的办学形式给予充分肯定和支持。各级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农广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农广校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力量到位、工作落实到位,要加强对农广校的领导,建立健全农广校教育协调领导机构,加大对农广校教育工作的协调力度,把办好农广校作为实施科教兴农、“富民兴桂新跨越”战略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加大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农广校承担的农民科技教育属于公益性、基础性事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国家教委等单位关于进一步办好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7]44号)要求,将农广校的办学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各地在制订当地经济发展规划的同时,要制订出与之相应的农村人才培训计划,对农广校的发展规划、学校建设、师资配备、经费来源等要统筹安排,尽量增加对农广校办学经费的投入,努力改善农广校的办学条件对各级农广校的教育培训收取的学费、杂费免于征收预算外政府统筹调剂资金,以促进农广校的建设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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