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6月21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21日)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
全区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的通知
(桂政办发[2002]130号)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
《加快全区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八月十九日
加快全区水泥产业结构调整若干意见
我区是全国惟一同时拥有优质石灰石、水电、沿江沿海三大优势的省区,水泥工业是我区具有资源优势的传统产业之一,随着市场变化,水泥产业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为加快我区水泥产业结构调整步伐,落实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兴桂新跨越的奋斗目标,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及我区实际,特制定若干意见如下:
一、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与目标
基本思路:淘汰落后、制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支持新型干法水泥,鼓励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联合重组企业集团,通过“上大改小”和“以大带小”,实现产业合理布局与企业专业化分工,提高产业集中度,培育一批具有国际市场竞争优势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目标:“十五”末,全区新型干法水泥年生产能力达1000万吨以上,产量占全区25%以上,水泥散装率达25%左右;年产量排名前四位的水泥企业集团产量占全区50%左右;每吨水泥平均综合能耗比“九五”下降10%以上。
二、产业技术与产品结构调整
(一)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工艺和装备改造传统产业。重点发展日产熟料2000吨及以上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鼓励中小立窑企业改造为水泥粉磨站(闭路粉磨系统)、散装水泥站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制品企业或新型建材企业;鼓励发展年生产规模2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预拌砼搅拌站;鼓励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鼓励利用新型干法窑余热发电;大力推广企业信息化技术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