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加油站:保持原有加油站数量,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并对清理整顿中发现违法、违规、不符合规范的加油站予以关闭。对符合规划,但规模小、综合功能差的加油站进行改扩建;在发展新区和新建城镇,根据城镇规模的大小,可在其进出道路口建设中型或小型加油站;在规模较大的新区可建设综合服务型的大型加油站,以满足新区、城镇的发展及居民的多元化需求。城市加油站原则上在支道上选点。
(二)公路加油站: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专用等封闭公路,以平均每50公里为间隔规划建设加油站,其它国、省道按间隔15—20公里规划建设加油站。按照我省地理分布情况,河西地区、中部地区、东部地区的加油站可分片考虑加油站间隔。对于车流量不大的边远地区,加油站的间距应酌情加大。公路沿线建设加油站,要满足路政要求。省内主要干道上的加油站,其服务设施、服务项目较同规模加油站提高一个档次。
(三)农村乡镇加油站: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机械化程度的提高,成品油的需求量不断增长。为保证农业供应,进一步方便农民用油,在没有加油站的乡、镇政府所在地逐步建设一批中小型加油站;根据农业发展情况,在机具较多的大村社建设一批小型加油站。
(四)风景名胜区加油站:每一风景名胜区,建设与当地环境融为一体的高档次、配套服务设施齐全的多功能加油站。
三、规划的总体思路、建设目标
加油站规划的总体思路是:根据全省基础设施建设、公路运输发展和城镇发展变化对成品油供应需求的增长,配合城市改造和现有公路的改造、扩建以及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配套和完善加油站网络,提高服务档次和服务水平,并合理增设农村服务网点。对现有公路沿线加油站进行改扩建,完善城市新区、农村集镇的销售网络建设,提高市场覆盖率和供应服务能力。
2002年到2006年全省加油站建设目标是:建设改造加油(气)站747座(含高等级公路76座),其中:新建582座(含乡镇网点418座),收购重组29座,改造136座(含改建加气站11座),到2006年末,全省加油(气)站总数达到1400余座。着重从以下7个方面进行布局建设:
一是在中心城市、旅游城市、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地市州所在地,配合旧城改造和城市新区建设,建设42座上档次、上规模的景点式精品加油站,完善配套服务、满足城市成品油供应需要。其中,在地市州所在地、新增开发区规划新建35座加油站;在3个国家级旅游名胜区各建1个加油站,在省级旅游名胜区建设4个加油站。城市新建加油站应满足城市整体规划,旅游景区新建加油站要与景区规划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