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导、宣传、教育企业重视职业卫生工作,遵纪守法,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将乡镇企业引上现代化企业管理轨道。
各级工会组织要配合监督有关部门和企业认真贯彻
《职业病防治法》,切实做好
《职业病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文化宫、俱乐部等宣传场所,采取职工喜闻乐见的形式,将
《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到基层、车间、班组和每一个职工。要就企业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履行工会的群众监督职责,要协助企业加强教育培训,努力提高职工职业卫生素质。
各级公安机关要从维护稳定的高度,依法做好有关工作。
四、加大力度,突出重点,做好近期重点工作
(一)各级政府要严格按照
国务院关于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事件的通报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密切配合,做好箱包加工、皮革加工、玩具制造、制鞋、家具制造、装饰材料加工等重点行业的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加大对生产、销售和使用含苯粘合剂企业和个体作坊的整治力度。对于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的,一律停业整顿,重者关闭,对违法使用有毒有害化学品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取缔。
(二)从2002年7月至2003年1月,用人单位凡有依法分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项目的,根据职业卫生属地管辖原则,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如实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受理申报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管理档案,并对用人单位申报的情况组织抽查,加强监管。
(三)加强
《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培训,提高全社会的职业卫生法律意识。要继续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各方面的作用,深入宣传
《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卫生知识。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培训,增强用人单位的
《职业病防治法》法律观念,提高劳动者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努力争取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
《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