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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2002年-2005年宁波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2002年—2005年
 宁波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计划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2]1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市人事局关于《2002年—2005年宁波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2002年—2005年宁波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计划
            (市人事局 二00二年六月十五日)

  “十五”期间,是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阶段。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国家公务员队伍,是事关我市社会、政治、经济发展全局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2001年—2005年全国公务员培训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1]77号)、省人事厅《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十五”规划》(浙人教[2001]264号)和市委《2001—2005年宁波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甬党[2001]9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02年—2005年宁波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才战略,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公务员能力建设为主题,以优化队伍结构为主线,以提高整体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国家公务员的培训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国家公务员队伍,为我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十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要求,按照国家公务员职业发展需要,有计划地分级分类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使公务员的政治、业务、文化素质有明显提高,公务员队伍的学历、专业、知识结构从总体上得到优化,以现代行政管理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得到明显加强。同时,逐步建立法规配套、管理规范的国家公务员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以需求为导向,计划调训与自主参训相结合的培训运行机制;加强教材、师资、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培训质量和管理水平。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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