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为专业技术人员文化学历的提高服务。要组织和发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和“专业证书”后续教育,使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层次不断提高。到2005年,力争我市专业技术人员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达到80%。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对继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
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我市实施科教强市战略和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投入少、收效大的人力资本增值工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继续教育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经济、科技发展的总体规划,加大在人力和财力等方面的投入。要加强继续教育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对继续教育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逐步实行继续教育法制化管理
根据国家、省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地、各部门也要联系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及时制订、完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
(三)优化继续教育管理体系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由政府人事部门主管,各地、各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继续教育管理体系。
市人事局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划的研究、制定、管理和落实;负责继续教育基地的资格认定和公共课科目的设置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检查和监督各地、各部门的继续教育工作。
县(市)、区人事局是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职能部门,负责制订本地区继续教育规划和实施办法,负责公共课培训和继续教育示范活动的开展。要加强政策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监督。要主动与企事业单位保持联系与沟通,为他们的继续教育提供指导与帮助。
市级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本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要明确本部门、本行业继续教育工作的责任人。要根据行业、专业的特点,研究制定专业课科目设置并组织实施。
企事业单位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体,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继续教育工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得到良好的继续教育提供有效的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