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改革从卫生防疫部门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逐步推开。
(三)对商贸流通业的重要项目给予用地和电价优惠。
在六大物流园区内设立的物流配送中心和物流企业,其新增建设用地地价按优惠20%计收;笋岗物流园区项目按商业、仓储各50%计算,其它五个物流园区项目按商业25%、仓储75%计算。在六大物流园区以外的配送中心的地价优惠问题,可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个案研究解决。
物流配送项目地价可以分期支付,最长期限为3年,具体办法由市规划与国土资源部门制定。
商贸流通企业的大型冷库、配送中心的用电,按工业用电标准收取电费。具体认定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经贸局确定。
(四)加强对现代商贸流通业的财税政策支持。
为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的技术进步,对商贸流通企业配送中心建设中央自动分拣系统、物流信息集成系统、商品销售信息化管理系统等项目,可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批准可纳入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计划,享受政府有关技改贷款贴息或低息借款政策。
从2002年开始,流通企业引进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物流配送中心、经营生鲜熟食商品所需设备等的技术改造,可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999]290号)的有关规定,享受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的政策。
(五)加大对本地展览业和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扶持力度。
对我市固定举办、主要服务于本市工商业产品推销和市场推广的重要展会,以及在我市举办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大型商业展会,市政府给予积极扶持。对展会因处于培育期、启动期,或受到同业展会恶性竞争影响而收支不平衡的,可适当给予财政补贴。
对由上级机关组织并要求地方政府组团参加的重要展会,以及出于城市间合作需要、由我市政府部门或各工商协会组织的开拓国内市场的展会,在统一布展和组织费用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以上展会补贴,由市经贸主管部门提出财政年度预算计划,经市财政部门审核后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对在市中心区展馆举办的展会,免收政府各类行政管理费。
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就与本部门相关事项制定实施细则,对外公布,并及时解决现代商贸流通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
附件: 连锁经营审批事项(证、照)和受理部门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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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审批事项或证、照 │ 统一受理部门 │特别要求│ 年审│
│序号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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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工商营业执照 │特区内:市工商局注册分局│一店一照│由总部│
│ │ │特区外:宝安、龙岗分局 │ │统一办│
├────┼──────────────┼────────────┼────┤理年审│
│ 2 │税务登记证(地税) │市地税局登记分局 │一店一证│ │
├────┼──────────────┼────────────┼────┤ │
│ 3 │税务登记证(国税) │属地国税 │一店一证│ │
├────┼──────────────┼────────────┼────┤ │
│ 4 │酒类专卖许可证 │市酒类专卖办公室 │ │ │
├────┼──────────────┼────────────┼────┤ │
│ 5 │食盐零售许可证 │广东省深圳盐务局 │ │ │
├────┼──────────────┼────────────┼────┤ │
│ 6 │代售邮品许可证 │市邮政局 │ │ │
├────┼──────────────┼────────────┼────┤ │
│ 7 │文化经营许可证(图书、报刊 │市文化局 │ │ │
│ │零售);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 │ │ │
├────┼──────────────┼────────────┼────┤ │
│ 8 │烟草专卖许可证 │市烟草专卖局 │中央配送│ │
├────┼──────────────┼────────────┼────┤ │
│ │店外临时设置宣传、促销标牌、│ │ │ │
│ 9 │ │市城管办 │ │ │
│ │横幅、灯箱、摊档等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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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卫生许可证: │ │ │ │
│ 10 │ │市卫生局 │一店一证│ │
│ │食品卫生许可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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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药品经营许可证 │市药监局 │一店一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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