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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意见的通知

  建设若干融购物、休闲、娱乐、餐饮、文化功能于一体的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购物中心,开发和完善若干区域商业旺区和特色商业街,新型社区商业基本覆盖主要居民区。形成以连锁商业服务组织为主体,旺区商业和社区商业合理布局的现代城市零售商业体系;构筑工商结合,内外贸结合,以现代批发组织为主体、交易方式现代化的批发采购体系;发展以第三方物流服务、大型连镇企业配送和“产加销”一体化专业配送为主体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
  (二)打造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商贸龙头企业。
  以华南地区乃至全国市场为目标,打造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包括:年营业额在50亿元以上的商业零售连锁企业、年营业额在10亿元以上的餐饮连锁企业、年营业额(流转额)在100亿元以上的大型批发市场、采购分拨中心和商品批发配送中心,以及年营业额在5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配送企业。
   (三)继续扩大连锁经营的规模和领域。
  实现连锁经营业态、业种和连锁店铺数量大幅度增长,到2005年基本确立连锁经营在我市商贸流通业中的主体地位,连锁商业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50%以上。
  (四)商贸流通企业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80%以上连锁经营企业普及以条码技术、商品分类编码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数据流通标准化技术,以电子收款机、前台交易数据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信息系统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管理技术;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建立以数据库为核心的决策支持及运营系统;大型专业批发市场普遍应用电子商务。
  二、“十五”期间商贸流通业的发展重点
  为实现以上目标,“十五”期间我市商贸流通业的发展要抓好以下重点:
  (一)加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
  1.兴建大型购物中心。重点推动市中心区南中轴大型商贸购物中心、华润新城、中信城市广场等具有国际水准的商业设施的建设,形成具有较大区域性影响的新型商业中心。
  2.完善现有的商业旺区,开发新的商业旺区。继续完善老东门商业步行街、华强北商业街和人民南路商业区等商业旺区的配套建设,开展华强北商业街二期工程和人民南路商业区交通环境整治的建设工作,开发建设南山、宝安、龙岗等新的商业旺区。
  3.建立健全特区外区镇的商业设施。按照中等城市规模,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宝安、龙岗两区的商业服务设施,启动实施“名店下乡”工程,引导和鼓励具有实力的各类连锁企业到各镇布点,推广现代商贸流通模式。
  (二)大力推广连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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