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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两年。期限届满后,可以申请续期注册。
  (四)已注册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在注册期内可申请一次注册单位变更。
  (五)已注册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取得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后,可申请注册全国监理工程师。但应当先办理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注册的注销手续。
  第六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成绩达到我省确定的分数线以上;
  (二)参加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考核,成绩合格。
  第七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年龄在65周岁以下(含65周岁)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三)只在一个监理单位任职;
  第八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初始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申请人工作单位有变动的,应当提供原工作单位或人才市场的同意调动的证明材料,离退休人员应当提供离退休证件。
  第九条 注册期届满后需要续期注册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期注册手续。申请续期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注册期内参加继续教育;
  (二)在注册期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三)符合第八条规定的。
  第十条 申请续期注册,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续期注册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三)继续教育证明;
  (四)注册期内的工作业绩和遵纪守法情况证明;
  (五)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第十一条 申请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变更、注销申请表》(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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