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全国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目录》和《全国中小学卫生器材与设备配备目录》要求进行硬件达标,改善学校体育卫生环境和设施。学校在安排年度教育经费时,应将教育经费的1.5%作为体育卫生专项经费,并每年有所增加。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乡中心小学和初级中学要设立卫生室,并按学生人数600:1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人员。学生人数不足600人的农村中心小学可配备兼职保健教师负责学生卫生保健工作。
二、逐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保健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督导机制,加强学校体育卫生的应用研究和业务指导。建立全省大、中、小学学生体质健康监测系统,健全学生体质健康卡片档案,每年开展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检查,每3年对《
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逐级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在落实《
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时,要把学校体育工作作为基础和重点,有关公共体育场馆向中小学开放,并在建设全民健身场所时,统筹考虑学校健身设施的规划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学校卫生工作作为当地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学校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及流行病的监督监测,协助教育部门开展各种学生常见病防治,逐步建立地、县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为本地中小学生提供卫生保健服务。各级科委要把学生体质与健康科研课题作为社会发展研究的基本内容之一,纳入我省科研规划,核拨专项经费,系统观察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及其变化趋势,加强政策研究,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高度重视学生常见疾病的防治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国家《视力不良、龋齿与牙周疾病、肠道蠕虫、沙眼、贫血和营养不良综合防治方案》,尤其要积极选择有效的、简便易行的防龋手段,重点防治学生龋齿和牙周疾病。各地要成立由教育、卫生部门参加的“学生常见病防治领导小组”,根据《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
要加强学校预防接种管理,既要保证学生能够得到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全程接种,又要确保学生安全。各地在学校开展预防接种时,除执行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外,各级疾病控制部门要根据当年流行病监测结果,并按各种疫苗的接种范围、对象、程序等提出接种意见报县级以上业务部门备案。预防接种工作由政府统一领导,教育卫生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学校都不得以赢利为目的擅自组织学生进行预防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