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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十五”规划的通知

  “十五”期间,考虑到中低产田改造难度增大,调整农业结构、发展节水灌溉、旱作农业、建设高标准农田力度加大等因素,参考“九五”期间实际情况,确定“十五”期间亩投资标准为:以2000年改造中低产田每亩投资273元、草原(场)建设每亩投资114元、优质粮食生产基地和优质饲料作物生产基地建设每亩投资105元、农业生态工程建设每亩投资273元为基数,以后每年递增10%;节水农业示范项目以2000年每亩投资600元为基数,以后每年递增5%。据此测算,“十五”期间,土地治理中低产田改造、农田防护林及草地建设需投资 237136万元,建设科技示范、“两高一优”基地需投资22359万元;多种经营项目需投资79271万元,共需投资338766万元。
  根据现行农业综合开发投资政策,“十五”期间继续实行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银行贷款、集体和农民自筹配套投入,即按1:0.9:1:0.5的比例配套投入,“十五”期间总投资338766万元的来源构成是:中央财政资金99637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89673万元,银行贷款99637万元,集体和农民自筹49819万元。
  四、“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措施
  (一)建立健全投入机制,调整完善投入政策。要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的投入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要加大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十五”期间,省内资金投入增长幅度应高于“九五”水平,各级财政配套资金纳入同级预算安排。采取贷款贴息、股份制经营等方式,引导银行贷款、外资及其他资金投入。充分考虑和正确认识地方和农民的承受能力,调整中央财政、地方财政、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的配套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投向政策,突出中低产田改造、改善农业基本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农业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完善资金使用政策,遵循公共财政和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原则,调整中央财政资金无偿与有偿投入比例,适当调减有偿资金比例。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机制,多渠道增加资金投入。一是抓住国家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机遇,积极筛选好项目,争取国家立项投资;二是力争“十五”期末省地县财政配套资金全部纳入预算,保证足额到位;三是采取贴息等积极有效的措施,争取银行贷款支持;四是积极参加省内外各种贸易洽谈会、招商会、博览会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五是在实践中大胆创新,探索有效增加投入的新办法、新方式。
  (二)健全管理制度,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各项制度,采取科学的管理方式,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不断完善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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