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
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十五”规划的通知
(甘政发[2002]40号 2002年5月22日)
各地行政公署,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制定的《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十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十五”规划
(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二00二年三月二十日)
农业综合开发是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的战略措施。“九五”期间,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的支持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业综合开发取得了显著成就。5年来共投入资金12.86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3.30亿元,共改造中低产田217万亩,治理宜农荒地30万亩,衬砌渠道4420公里,新打及修复机电井2061眼,新增灌溉面积4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3万亩,改良土壤220万亩,营造防护林115万亩,架设农电线路1811公里,新修机耕路3198公里,改善了项目区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有效地增强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推动了农业先进适用技术的广泛运用,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较大幅度地提高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了农民收入,为全省粮食等主要农产晶实现由长期短缺到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的历史性转变,做出了重要贡献。
“十五”时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进入新阶段后的一个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搞好“十五”期间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国家财政部《关于印发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十五”计划的通知》(财发函[2001]1号)和《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精神,结合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实际,制定《甘肃省农业综合开发“十五”规划》。
一、“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十五”期间,我省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是: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第四次联席会议确定的方针政策,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以中低产田改造为重点,大力发展节水和旱作农业,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为保障,积极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高效农业、创汇农业和生态农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全省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十五”期间农业综合开发要坚持以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