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五”期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六)切实推行融资租赁
  研究出台有关政策,支持融资租赁业的发展。促进企业与有关厂商、金融机构合作,采用融资租赁的方式,以少量投资获得大中型设备的使用权,并通过分期付款,逐步获得设备完全所有权。力争今年内规范设立1家金融租赁公司。
  (七)发挥信托投资公司融资职能
  支持我市新华、国信两大信托投资公司开展投资顾问、财务顾问的业务,积极设立信托品种,努力开展信托投资业务,为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和环保项目等提供融资服务。力争今年内发起设立新世纪投资基金公司及其相应的基金管理公司。
  (八)努力探索ABS融资
  推进有条件的企业以有信用资产的预期现金流作保障,走资产证券化的路子(ABS融资),在国际国内资本市场上发行资产证券。鉴于目前采用ABS方式融资还面临一些政策和法律障碍,从今年起,要抓住入世机遇,按入世规则积极策划推进ABS融资,争取尽快实现突破。
  (九)加大吸引境外银行来渝工作力度
  按国家统一安排,2003年在我市设立的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经申请可经营人民币业务。今年要尽快开展外资银行的引进工作,比照成都等城市的做法,可成立引进外资银行的工作小组,争取今明两年引进1—2家外资银行来渝设立分支机构。
  (十)发挥融资中介机构作用
  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类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和社会信用评估机构。要围绕直接融资、间接融资和产权交易,健全和完善法律、咨询、评估、审计、会计、拍卖、认证、经纪和产权界定等中介机构,发挥其在银行贷款、证券融资和产权交易过程中的桥梁和中介作用。
  (十一)推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
  逐步建立以企业和个人信用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成立由市级相关部门和人行重庆营管部共同组成的工作小组,推进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当前,政府投资主体和园区运作主体要做好银行授信贷款额度的工作,力争今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9家金融机构授信贷款额达261亿元以上。
  附件:重庆市2002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附件:     重庆市2002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

  一、全面落实和完善自筹资金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投资权。
  责任部门:市计委、市经委
  二、制定颁布《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管理。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