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十五”期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
 “十五”期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渝府发[2002]63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重庆市十五期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意见》已经2002年6月4日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二年七月十七日

        重庆市十五期间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面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和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新形势,国家加快了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国务院出台了电力、民航等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后,对我市这些行业的资产重组、业主构建、投资与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要提高全市对外开放水平,保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持续拉动作用,加快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十分紧迫。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大改革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按照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有限目标、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现提出十五期间我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意见。
  一、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确立企业在竞争性领域的投资主导地位,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完善投融资宏观调控,营造有利于投融资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全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
  工作目标: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方向是建立投资主体自主决策、银行独立审贷、融资方式多样、中介服务规范、政府宏观调控有力的新型投融资体制。为此,要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进一步减少对企业投资的行政审批,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要合理界定政府投资职能,科学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政府投资监督责任机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形成借、用、还良性循环机制;要培植多种形式的投资主体,发挥机构投资者在资本运作中的骨干作用,促进资本市场发育;要完善融资体系,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手段,规范融资方式,加强信用建设,防范金融风险;要培育和规范投融资中介服务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推进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要加强政策和信息引导,规范投融资监管,完善宏观调控。
  二、培育新型投融资管理机制,增强投融资活力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