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乡镇企业局等7部门关于
加快乡镇企业重点工程建设意见的通知
(陕政发[2002]35号 2002年7月5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省乡镇企业局、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加快乡镇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快乡镇企业重点工程建设的意见
(省乡镇企业局、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人行西安分行)
为了促进全省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各市、县逐级推荐基础上,我们确定了一批乡镇企业发展快的县、骨干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出口创汇企业和省级乡镇企业示范小区,列为“十五”期间全省乡镇企业重点建设单位,将从多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促其加快发展,从而带动全省乡镇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提高竞争能力和整体素质。
一、建设乡镇企业重点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八五”和“九五”期间.我省通过建设乡镇企业“甲级队”及“明星队”,涌现出了一批乡镇企业发展较快的县区、乡镇、村和经济效益较好的乡镇企业,对全省乡镇企业发展起到了示范、带动作用。但是,从目前总体情况看,我省乡镇企业与发达省(自治区、直辖市)相比,还存在着主导产业不大不强、企业布局分散、产品科技含量低、企业整体素质不高等问题。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新形势下,迫切需要培育一批基础好、规模大、企业素质高、产品竞争力强的乡镇企业“排头兵”,带动全省乡镇企业加快发展和提高。
建设乡镇企业重点工程,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优化乡镇企业产业和布局结构,提高乡镇企业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确保全面完成乡镇企业“十五”计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乡镇企业二次创业;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就业和收入;有利于引导乡镇企业适应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扩大出口创汇;有利于引导乡镇企业集中连片发展,推动小城镇建设。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设乡镇企业重点工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快乡镇企业重点工程建设,使之成为全省乡镇企业发展的主要增长点。
二、建设乡镇企业重点工程的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