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认真研究总结治理中摸索和形成的各项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特别是对各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形成政府监管合力的措施和工作方法,要进行巩固和完善,形成工作制度,防止已整改隐患、取缔和停业关闭的场所回潮。
2005年:要建立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消防培训教育和社会消防教育等方面的地方消防立法工作,完善消防法制建设,使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步入依法监管的良性轨道。
7.学校安全整治。
(1)目标任务:对学校安全工作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按照标本兼治、规范管理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2)工作重点:一是全面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完成列入全国危房改造工程项目的509所学校改造任务,未纳入全国危房改造建设项目的学校,按照义务教育办学体制,由各市、县(区)政府完成改造任务。二是全面完善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力争县市城区学校消防栓配备率达85%,完好率达95%,经消防验收合格并已投入使用的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达 100%。三是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地区治安安全综合治理的力度,坚决取缔学校周边200米以内区域开设的“三厅两室一吧”。加快科技创安的步伐,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重点部门、关键部位配置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的监控设备。
(3)分年度工作安排:
危房改造:2002年要分三批先后于8月、10月、 12月完成列入中央危房改造项目的509所危房的改造建设项目。2003年完成现有的其他危房改造。 2004年、2005年完成当年新增的危房改造。
消防安全设施:2002年,全省城区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合格率达85%,2003年全省城区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合格率达90%,2005年全省城区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合格率达95%,2005年全省城区学校消防安全设施合格率达98%。
校园周边环境:教育部门会同文化、工商、综治、公安等部门齐抓共管,加大对校园周边“三厅两室一吧”及无照、无证饮食商店的清理力度,营造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育人环境,分年度完成合格率分别为2002年85%、2003年90%、2004年95%、 2005年98%。
(九)打击走私贩私违法犯罪
1、目标任务:通过整顿和规范,使我省走私贩私活动得到有效遏制,各类走私、贩私案件明显减少,经济秩序更加健康规范、有序,基本适应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需要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要求。完善“联合缉私、统一处理、综合治理”的缉私新体制,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框架下,充分发挥海关指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打击走私工作,形成反走私综合治理的局面。
2.工作重点:打击的重点走私商品是进口卷烟、假烟、化工原料、成品油、钢材、家用电器、外币、黄金、毒品、淫秽品、文物、野生保护动物、武器弹药等,重点区域是闽浙闽粤交界海域及陆路交界地段、闽江口海域、平潭海域、兴化湾海域、湄洲湾海域、晋江石狮海域、东山海域,重点渠道是货运渠道、海上渠道。
3.分年度工作安排:
2002年:认真研究反走私斗争中出现的新情况,探讨加入WTO以后各类进出口商品的流通规律以及走私分子新的手法。继续组织各地、各部门对走私的重点区域、重点商品、重点渠道、重点主体实施严厉打击;带动反走私工作全局的深入开展。加强海关与公安(边防)、工商、税务、检察院、法院等执法、司法部门以及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适时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反走私斗争,严厉打击成品油、香烟(特别是假烟)及生产性原材料等走贩私活动。继续在沿海重点市县(区)和乡镇实行反走私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确保反走私工作落实,在沿海重点地区设立永久性的反走私宣传栏(牌)。加强船舶和港口、码头的管理,强化进口商品的市场管理,清理整顿私货市场,取缔私货交易,截断非法进口商品的运销渠道。加强调研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本地区走私动向,把走私活动消灭在苗头、萌芽状态,坚决防止走私回潮。
2003年:继续在沿海重点地区落实反走私领导责任制,加强对打击走私工作的领导和部署;加强情报调研,认真探索反走私工作面临的新课题,在重点地区开展季节性的反走私专项行动;研究探索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走私贩私行为的查处工作,海关、公安、工商要加强与文化等行业主管部门合作,开展打击倒卖走私盗版软件、音像制品等违法行为;推进缉私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配合,积极开展信息情报交流、案件通报等工作,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机制;组织有关缉私职能部门积极探索与港、澳、台及外国打私机构开展反走私、反瞒骗的互助合作渠道;加强对基层打私部门的执法培训,加大对走贩私大要案的督办力度,推动依法缉私工作落实。
2004年:加强对反走私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加大对走私贩私的查处力度;通过狠抓重点地区和案件的查处工作,把反走私斗争推向纵深发展;强化缉私统计和信息综合分析工作,通过建立健全风险分析系统,提高动态分析预测能力和反走私斗争部署的准确性,把走私贩私违法犯罪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
2005年: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反走私责任制,建立密切协调配合机制,使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环环相扣,不留漏洞;加强敏感商品市场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和整顿货物运输企业,彻底切断私货运销渠道;针对走私贩私违法活动的季节性特点和私货的集散地,开展集中性、专项整治工作。
(十)整顿财经纪律秩序
1、目标任务:把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工作与增收节支,规范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完善财经纪律紧密结合起来,周密部署,严格督查,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使我省财经秩序混乱现象得到根本扭转,促进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工作重点与分年度工作安排:
(1)深入贯彻实施《
会计法》,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组织开展《
会计法》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对执行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情况进行检查,打击造假账、账外设账、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等行为,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一是对2001年各单位《
会计法》执法检查自查和重点检查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二是每年选择一些外资、私营、集体企业开展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检查;三是每年选择部分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开展《
会计法》执行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通过检查,严厉打击造假账、账外设账、提供虚假财务会计信息等行为。
(2)围绕财政管理和改革,开展重点财政收支检查。要在进一步研究探索建立财政收支活动全过程监督新机制基础上,加大对重点财政收支项目的检查力度。每年组织财政支出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年组织各级财政部门,对各级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征管质量和国库部门解缴和退付本级财政收入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对查出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财政资金的真实、安全、完整及使用效益的提高。
(3)认真开展国有企业资产质量的审计工作。采取不同方式,对全省国有企业的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建立全省国有企业的资产质量的分析评价制度。 2002年对已授权经营公司和拟授权经营公司及我省已上市国有控股公司的资产质量进行审计,争取将30%的国有企业纳入资产审计范围,初步建立起国有企业的监管体系。2003年逐步扩大资产质量审计的范围,力争将60%的国有企业纳入资产质量审计范围,基本形成国有企业的监管体系。2004年到 2005年将全省80%的国有企业纳入资产质量审计范围,建立比较科学、完整的国有企业监管体系。
(4)做好地方国有金融机构的整顿工作。2002年对我省辖内8家信托投资公司进行整顿重组。 2003年拟组建省级金融控股公司,将省级金融资产整合后授权给金融控股公司经营。拟实行分步走计划,即条件成熟的先进入控股公司,其他视情况分步进入,最终实现省级金融资产的统一授权经营。
(5)加强重大项目投资审计工作。加强财政性投融资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审计工作。2002年整顿财政性投资项目超概算行为,制订重大建设项目概算控制及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执行基建财务制度检查力度(选择10个重点建设单位进行检查),根据检查情况进一步完善基建财务管理工作。加强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编报及审批工作。对已竣工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进行审批,作为建设单位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及产权登记的依据。 2003年对省级财政性投资项目的施工图预算试行审核,财政性投资项目概算、预算、决算投资评审全面推进。对基本建设前期经费使用情况继续进行检查。建立比较完善的前期经费资金管理办法。2004- 2005年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地市工作的检查监督,使全省财政性投资项目评审及资金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6)进一步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深化“收支两条线”的改革。2002年清理整顿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帐户,加强预算外资金的财政专户管理,清理和取消“小金库”,严禁设立帐外帐;改革预算外资金收缴制度,全面推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款分离”,严禁隐瞒、截留、坐支、挪用预算外资金。2003年加强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管理,编制包括预算内、外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04年加强收费基金管理,严格控制预算外规模。2005年修订、完善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使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
(7)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将采取日常票据监督检查同收费票据年审相结合的方法,加大对伪造、私制收费票据和违规使用收费票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票据管理的规范运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检查重点包括:未经批准或委托擅自印制收费票据,私制收费票据印章的;非经营活动中的收费票据使用违法违规行为;经营活动中的收费票据使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对票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票据管理措施,强化对收费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