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
广泛开展建设“诚信石家庄”活动的实施意见
(2002年9月20日)
各县(市)区委、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推进全民道德实践活动,增强全市人民的信用观念,引导各行各业建立良好的社会信誉,进一步树立诚实守信的石家庄形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省会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建设“诚信石家庄”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全市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为根本,以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为主体,以信用道德建设、信用规范建设、信用监督体系建设为主要内容,从解决损害党群关系、影响投资环境、社会反应强烈、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道德失范、信用失衡问题入手,组织和发动社会各界、各行各业、人民群众大力推进诚信教育、建立信用规范、强化信用监督,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良好社会风尚,为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投资环境,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强市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二、总体目标
着力解决政务工作、生产流通、中介活动、学术科研、人际关系中存在的缺信、失信问题,大力培育信用道德、规范信用行为、发展信用服务,努力建设社会管理公平公正、经济交往履约践诺、人与人之间真诚相待的“诚信石家庄”。
三、重点内容
(一)建设诚信政府
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重点解决执法不公、弄虚作假、吃拿卡要、蛮横粗暴等失信于民的问题,进一步增强政务透明度,严格依法行政,强化服务意识。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善行政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建立起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施网上联审、网上办事。三是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继续做好接待群众投诉、疏通信息渠道方面的组织领导建设和设备硬件配备工作。四是继续扩大政务公开渠道。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坚持好政府公报制度,充分发挥市长公开电话的作用,坚持重要决策的听证会制度。结合推行电子政务,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信息平台,加快建设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诚信政府,取信于民。
(二)建设诚信厂矿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