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体育工作的意见

  十、加快体育设施建设,强化体育设施管理。 各地要将体育设施建设列入城镇化建设和提高城镇品位的规划之中,改善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国土、城建、规划、体育等部门应依照国家对城镇公共体育设施用地定额指标的规定,加强公益性体育设施的规划和建设,使城镇人口公共体育场地占有面积逐步达到人平0.8平方米。建设非营利性体育设施用地由各级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并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新建居民小区和经济开发区必须配套建设相应的体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到2010年,全省各市州要建设和完善能承办全省性综合运动会和全国及国际单项体育比赛的功能齐备的体育中心;全省2/3的县市区具有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池、训练馆在内的较为完备的体育设施。加强对已建和在建体育场地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禁侵占、破坏体育场地设施;确因城镇建设需要改变体育建设规划用地和体育场地设施用途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先行择地新建偿还;因特殊需要临时占用体育用地和体育设施的,必须经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并及时归还。公共体育设施要面向社会开放,加强管理,提高效益,成为健康、科学、文明的窗口。
  十一、加大政府对体育事业的投入。 体育事业是公益性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规定,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对体育事业的投入,确保体育事业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增加。
  十二、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切实把加强体育工作作为促进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国民素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大事和落实“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措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机构改革中,体育机构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县市区政府应根据需要设立体育管理机构。加强对体育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有利于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社会各界办体育的积极性。抓住西部开发的有利时机,扶持重点扶贫开发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体育。
  十三、加强执法监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体育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规定,加强对体育工作的督促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