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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加快实现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等14部门关于加快实现
 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
 (津政发[2002]5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民政局、市计委、市经委、市交委、市建委、市教委、市农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市电力公司、市残联等14部门《关于加快实现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二年七月三十日

        关于加快实现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的意见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快实现社会福利社会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社会福利事业是社会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地区社会文明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水平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市既是一个正在向现代化迈进的大都市,又是一个社会人口老龄化的城市。在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中,我市有常住人口1000.88万人,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83.33万人,占总人口的8.33%,比第四次人口普查时上升了1.87个百分点,并呈快速增长趋势。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无论是国办的社会福利事业,乡镇集体办的敬老院,还是社会办的养老机构等老年福利设施,都有了长足发展。全市现有各种养老设施318个,其中市办养老院3个,区县办养老院8个,民办养老院107个,光荣院8个,乡镇敬老院192个,总床位达12135张。有些养老机构还办出了特色、走出了新路。但从目前的总体发展水平和质量看,还很不平衡,对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还不到位,政策法规不配套,优惠政策不明确,服务设施和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不高,与日益增长的社会化福利服务需求,与天津作为现代化大都市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济成分、利益主体、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多样化发展趋势,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进程、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机遇;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长,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社会福利事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市场和良好前景;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形成,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要从长远和全局出发,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认识养老问题。要抓住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养老问题的机遇,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大力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把加快社会福利事业特别是老年人福利事业的发展,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规划,统筹安排。这对于扩大内需,增加就业,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文明进步,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协调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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